公告内容
****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下塘镇社会工作等部门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炳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6注册后查看7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下塘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注册后查看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注册后查看3 |
下塘镇社会工作等部门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CCFN0注册后查看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下塘镇社会工作等部门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5年8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
供应商业绩 |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低保核查类或低保评估类或社会救助类或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类或社工站点运营维护类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为评审依据,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正在履约或已经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 0-**分 |
修改为
供应商业绩 |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低保核查类(或低保评估类或社会救助类或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类或社工站点运营维护类)服务业绩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其他核查(或评估)类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为评审依据,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仅计分1次。 正在履约或已经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党政机关包括**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分 |
更正日期:**25年8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关于综合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业绩的质疑。
答:磋商文件中未要求提供3类不同业绩才能满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下塘路**号
联系方式:****-6注册后查看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6注册后查看1、****-6注册后查看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附件信息: